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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和平区领事馆北街东地块规划条件变更方案批前公示
和平区领事馆北街东地块位于《和平区和平湾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编号:ANHPW),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和平区领事馆北街东地块规划条件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pfjghk-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空间规划科) 2.咨询电话:2386164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空间规划科)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7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110006。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7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金湾街,南至瑞湾街,西至御湾街,北至顺融路,用地面积约12.5公顷。 二、变更内容:该地块于2021年9月由威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得,2021年10月竞得人名称由威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沈阳铧欣置业有限公司,规划条件为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0且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商业比例17%-18%,建筑限高80米。为了完善园区建设,避免商业办公对园区完整性的影响,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经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申请,拟将该地块原规划条件中商业比例由17%-18%变更为5%-6%,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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