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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开征询意见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沈阳市组织开展了《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围绕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建设“一枢纽、四中心”,统筹沈阳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指导各类建设行动,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了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规划内容,“集众智、谋共识、凝合力”,共同书写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壮美篇章,现公开征询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31日,共30天。 《规划》草案可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zrzyj.shenyang.gov.cn)、“沈阳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沈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查阅。社会各界可通过填写调查问卷、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处(邮编:110003) 电子邮箱:gtgh23213270@163.com (请在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上标注“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日 《规划》草案
调查问卷 相关附件:《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征求意见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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