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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市妇保院南塔院区地块规划调整划批后公布
时间:2020-10-10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河区市妇保院南塔院区地块规划核实方案已获得市政府批准,现进行批后公布,公布期限至规划期末。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1010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长青街,南至二环路、浑河滩地,西至五爱街,北至文化路、万柳塘路,用地面积约747.5公顷。

二、地块范围:东至富民街和用地界限,南、西、北至用地界限,用地面积约0.71公顷。

三、调整内容:2016年,沈阳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与沈阳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合并组建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因为拟用地与控规规划用地性质不符,2020年,市妇幼保健院向市政府提出,拟将原沈阳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改造建设成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现已通过市政府批准立项。 将调整地块(约0.71公顷)由教育科研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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