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关于变更住宅用地拟出让清单的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铁西闲认字【2024】001号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4]01号   
控制性详细规划 您的位置:首页>业务频道>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沈阳市中心城区南大甸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1-11-09 来源:浑南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市中心城区南大甸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号GNND)于20195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 日(自2021119日至2021年12月8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nfjghk@163.com(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2.传真:024-2378602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5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收,邮编:110000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9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南大甸子单元东至规划路,南至全运路,西至沈丹高速,北至三环高速,单元面积约4.1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南大甸子单元规划定位为以产业、居住功能为主体的综合型功能单元。

三、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布局在单元东部及南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为中小学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布局在居住组团内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在单元东南部。一类工业用地布局在单元西北部。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在单元东部、南部以及单元组团内部。

四、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包括高速路沈丹高速、三环高速,主干路三零四国道、全运路、白塔河路,次干路白塔河二路、双深路等,其他为支路。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黄线控制包括地铁二号线,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安全设施用地,加油站等。蓝线控制为单元东部、南部的水面用地和水域用地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附图1.区域位置图

2.原用地规划图

3.用地规划图

4.五线控制图

5.公共设施控制图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