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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0-06-10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于洪区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3101391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3.电子邮件:404851790@qq.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610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背景:因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选址于小三家村,现编制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方案:规划用地东至规划界线,南至沈马公路,西至蒲河景观路、北至蒲河,规划用地面积约31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排水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及防护绿地。用地内结合现状路造小线规划18米道路,道路东、西两侧规划为排水设施用地,规划面积分别约10.91公顷、约17.09公顷;沿沈马公路规划20米防护绿地。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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