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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市“人民设计师”评选活动方案
时间:2022-01-07 来源:规划监督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人民设计师”评选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人民设计师制度深入落实,开展2021年沈阳市人民设计师评选活动。依据《沈阳市人民设计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沈自然资发[2021]32号)、《沈阳市人民设计师制度工作方案》(沈规土委办[2021]2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重要理念,通过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业务精湛、公众认可、担当有为的优秀社区设计师,并授予人民设计师称号,为全市社区设计师树立身边榜样,引导全市社区设计师热爱沈阳、建设沈阳、服务沈阳,助推沈阳建设更加美好。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含经开)、浑南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政府选聘的社区设计师均参加此次评选。

区政府推荐的人民设计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尽职尽责,在人民设计师制度工作中业绩突出。

(二)认真完成社区设计师岗位职责要求的各项工作,按时按要求参与责任地区的服务工作,有效推进参与项目工作落实

(三)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优势,参与项目的设计把控、实施、评估验收等具体工作,为责任地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四)工作勤奋努力,善于学习和总结,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积极参加沈阳市社区设计师大讲堂等各项活动。

(五)社会信誉良好,无社会和执业不良行为记录,无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区级初评、市级评定两个阶段。

(一)区级初评20211223-2022110日)

各区政府组织辖区街道通过开展民意调查、街道推荐等方式对选聘的社区设计师在知识普及、设计把控、实施协调、规划评估、公众协调等方面进行测评,综合年度工作表现推选出1名对社区贡献突出的社区设计师上报市级评定。如各区另有贡献突出的社区设计师,可向规委会办公室申请增加推荐名额,规委会办公室可酌情确定。

区政府负责报送社区设计师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2021年沈阳市人民设计师评选对象推荐表》(见附件)社区设计师年度工作报告、用于市级评定的个人汇报PPTPPT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年度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三部分,需配合相关影像资料。推荐材料加盖区政府公章2022110前报送市规委会办公室。

(二)市级评定2022110-2022130日)

市规委会办公室将各区推选人民设计师候选人提报市规委会主任会议审定,评选出2021年沈阳市人民设计师当选对象。

四、表彰宣传

对当选的2021年沈阳市人民设计师,将印发表彰通报、颁发荣誉证书,同时邀请电视台进行专题访问,协调报刊开辟专栏进行深度报道,通过线上、线下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区政府积极发挥地区优势,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人民设计师评选活动是激发社区设计师奉献精神、打造优秀社区设计师队伍、在全社会提升社区设计师影响力的有效途径,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各地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时限和要求及时报送推荐材料,材料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真正把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优秀社区设计师推荐上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人民设计师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人民设计师的真正内涵,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人民设计师制度工作经验,探索制度深入推进的有效举措,推动我市人民设计师制度深入落实

 

附件:2021年沈阳市人民设计师评选对象推荐表

附件:2021年沈阳市“人民设计师”评选对象推荐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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