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沈阳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公示
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沈阳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8日 反馈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syghjmcc@163.com。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 2、来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收,邮编:110003。来信日期以邮戳为准。 3、咨询电话:024-23240762。 注:以上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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