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位于辽宁省中部,地处东北地区“白山黑水”的边缘,长白山余脉哈达岭由东北渗入城中,浑河、蒲河等河流从城市内部及周边流过。1986年,沈阳市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早在7200年前的新石器时期,沈阳地区就开始有人类活动,到战国以前主要分布着肃慎、东胡人。在战国时期建斥候所,汉代设侯城县、玄菟郡,西晋至唐期间高句丽民族山城大量出现,辽代建沈州城,经过金、元、明代的延续发展后,成为后金、前清的都城“盛京”和清朝的陪都,近代是奉系军阀统治的首府和日本殖民侵略的重要城市,建国后迅速发展成为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城市。城市空间布局呈现出鲜明的“拼贴式”特色和城、水、山交融的特色,在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价值。
在中原汉族、高句丽、契丹、女真、蒙古、日本等民族的交替进入和统治下,沈阳作为清朝的发祥地、“九·一八”事变的发生地及共和国初期数百个工业第一的诞生地,拥有以新乐遗址、沈阳故宫、昭陵、福陵、张氏帅府、中共满洲省委旧址、原沈阳铸造厂翻砂车间为代表的众多历史文化遗产。目前已经发现文物遗存1500多处,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4000余项,有世界文化遗产3处(沈阳故宫、福陵、昭陵),公布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29处(包括国家级10处、省级33处、市级86处),公布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