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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
时间:2012-03-31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务院,2008年)

    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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