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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2012-2018年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打造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维护政府部门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根据全局工作总体部署,2020年6月,启动了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2012-2018年)清理工作。目前,文件清理工作已经结束,《2012-2018年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业经市局审议通过。鉴于事业单位改革,部分职能划转,本次清理工作涉及文件共563件,其中拟宣布废止29件、宣布失效295件、予以修改9件、继续有效230件。现将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对废止和失效的文件,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各单位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对需要修改的文件,有关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起草修改文稿;对继续有效的文件,有关单位要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文件实施效果。 对决定宣布失效的涉密文件,仍按原定密级管理,不得因文件失效而擅自解密降密或扩大阅读传达范围,其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要认真做好此类文件的存档和查档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件的留史资政作用,为今后做好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附件:2012-2018年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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