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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翰林路18号地块商业比例调整批前公示
时间:2024-05-27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沈河区翰林路18号地块商业比例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45月27日至20246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shfjghk-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

2.传真:24159306(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7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收,邮编:110015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5月27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翰林路城南巷,南至翰林路,西至14米规划路、北至用地界线,用地面积约1.21公顷。

二、调整内容:该地块于202112月由深业泰富(沈阳)实业有限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为:用地性质居住、商业,用地面积12134.72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8,商业比例41%-42%。

近年来,五爱片区人口老龄化与外流问题日趋严重,影响五爱区域发展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五爱市场为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步伐,从传统商贸批发产业逐步向电商产业转型,零售及批发商业需求减少。为进一步提升整体城市风貌,打造高品质全龄社区,吸引人口回流,沈河区政府申请将该地块商业比例由41%-42%调整为29%—31%。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河区翰林路18号地块商业比例调整——地块范围图.jpg

沈河区翰林路18号地块商业比例调整——区域位置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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