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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8 来源:政策法规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坚持以“三项”制度为工作抓手,强化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出台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完善《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文书,制定执法流程图,让群众对执法工作更加理解和信任;持续加大对执法器材的配备,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邀请专家、律师面对面进行授课,通过现场解答等方式解决在执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执法流程更加清晰,执法程序更加顺畅。

(二)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组织制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相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开展备案审查程序。针对在重大执法过程中出现了集体讨论、法治审核不符合法定程序的问题,组织到大连自然资源局进行专题调研。借鉴哈尔滨、厦门、抚顺、鞍山、锦州等自然资源局在重大执法过程中集体讨论、法制审核的工作实践,与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座谈,研究起草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和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序运行。

(三)严格落实法制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建立学习机制,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局党组带头学,执法部门牵头学,结合每年的执法资格考试集中学,定期下发学习资料自行学,定期组织应知应会法规知识考核,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四)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注重融合。把法制宣传与各“宣传日”结合起来,利用世界“地球日”“土地日”“宪法日”“测绘法宣传日”进行法制宣传,组织对“七五”普法工作经验进行梳理总结,持续高效推进普法工作使宣传更具针对性、专业性和影响力。二是创新方式。坚持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重点宣传与广泛宣传结合起来,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充分利用局网站、办公场所、新闻媒体宣传;开设抖音、快手帐号,使宣传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活跃、效果更明显。三是结合中心工作。注重专业宣传与全员宣传、实地宣传与网上宣传相结合,通过在街道、社区、执法现场发放宣传册、发放纪念品、现场讲解等方式,使宣传更直观、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

(五)法制培训工作圆满完成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组织全局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统一的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升。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对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还不够强,有时停留在“经验”和“惯性思维”上,工作衔接的不到位,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法和用法知行一致还有差距。在具体工作中存在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一线的执法人员对具体细节把握的还不够准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

(二)法制宣传的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宣传方法上,手段单一,停留在一些传统宣传方式,运用新媒体的手段还不够,方式不灵活,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宣传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三)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局机关每年组织法制工作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重学习轻效果,重过程轻结果,就培训而培训,就学习而学习,对在一线执法中面临的问题研究的不细不具体,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学习转化指导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

三、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年初,结合工作分工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要求,明确法治机构组成人员,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责任分工,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研究制定《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的要求,形成人按职责干,事按制度办的良好氛围,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明确依法行政责任分工。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职责清晰,任务分工明确,措施保障到位,组织实施严密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举措,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行政机关负责人更加直观、全面地了解本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注意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形成敬畏法律、信仰法律的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更有效地开展。把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确保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有效落实。

(四)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坚持向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报告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结合工作分工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要求,明确法治机构组成人员,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责任分工,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的要求,形成人按职责干,事按制度办的良好氛围,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强化法制学习,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局党组带头学,执法部门牵头学,结合每年的执法资格考试集中学,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强化法制宣传,重点宣传与广泛宣传结合起来,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充分利用局网站、办公场所、新闻媒体宣传;开设抖音、快手帐号,使宣传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活跃、效果更明显。

(三)持续高效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坚持以“三项”制度为工作抓手,落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完善《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文书,制定执法流程图;持续加大对执法器材的配备,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邀请专家、律师面对面进行授课,通过现场解答等方式解决在执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执法流程更加清晰,执法程序更加顺畅。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的要求,推进案件分类规范化办理。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3号)、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4号)的要求,自觉接受司法机关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每年第一起行政应诉案件和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做到“应出必出”;其他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要超过50%, 做到“有案尽出”。

(五)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实效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制文化和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土地日”“宪法日”“测绘法宣传日”进行法制宣传,持续高效推进普法工作使宣传更具针对性、专业性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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