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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先行,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 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法治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印发《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 (二)严格规范文件制发程序。严格履行发文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强化起草部门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审查、备案制度,规范文本结构、条文表述、法言法语等技术事项,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邀请市司法局法制审核专家对发文立项计划逐项进行指导评审,全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223份,审查各类合同86份。 (三)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以“三项”制度为抓手,树立文明执法理念,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执法全过程。动态调整《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印发《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会议工作章程(试行)》《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执法流程及工作时限规定》。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系统153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70%,完成243人新行政执法证件的换领工作。 (四)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印发《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八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结合疫情防控,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宪法日和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日,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在和平区南市场街道群芳社区、太原街道联营社区值守点现场发放宣传册。借助微信小程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问答活动,全系统共1990人参与答题。制作“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片,在全市重要公共场所户外大屏幕宣传播放,营造关爱地球、保护自然资源的浓厚氛围。全年在中国法制网、云盛京等媒体发布普法宣传13篇。 (五)法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年初下发《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邀请省自然资源厅、法院、律师开展专题法治培训5次,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结合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排名全市前列。加强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的法律法规培训,编制法律应知应会手册,提升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熟练使用行政法律法规的能力水平。结合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印发《沈阳市自然资源行政应诉实施方案》,建立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机制,强化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对出庭应诉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在全系统通报批评。落实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深入分析败诉原因,规范行政行为,降低败诉风险。对败诉案件进行审理回溯,通过个案漏点规范同类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重点难点案件会商制度,组织相关处室、单位、法律顾问等对复杂案件进行会商,研究答辩思路。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活动,提高承办机构行政应诉能力。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市检察院、市铁路运输法院的沟通配合、协同工作,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本年度,全局行政诉讼案件137件,行政复议32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七)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深入推进。根据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决策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落实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沈阳市林草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办法,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处理投诉举报、考核评议等制度。全年受理群众诉求4042件,诉求核查率100%、信件回复率99.83%、群众互动率97.74%。上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9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典型案例作为我市改善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的优秀案例被辽宁省纪委监委刊载宣传。省委考核组抽取我局行政许可案卷40宗、行政处罚案卷10宗,代表省自然资源厅参加案卷评查考核,评查结果全部为优秀,受到省自然资源厅的通报表扬。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日常工作中仍然存在“惯性思维”,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需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还有欠缺。法治培训存在重学习轻效果、重过程轻结果,就培训而培训,就学习而学习的问题,学习转化指导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对一线执法中面临的问题剖析得不透彻不深入,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执法工作标准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亮证不及时、执法用语不规范的问题,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自由裁量权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能力还有欠缺。在落实“三项制度”上,存在案件审查时间长、超法定期限结案、要件不齐全、书写不规范等问题。部分案卷存在装订不规范、字迹潦草、格式不统一、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行政应诉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从近三年的败诉案件统计看,大部分是因为执法程序不规范导致败诉案件发生。有的案件立案时间过长,要件不齐全;有的法律文书不规范,影响行政处罚工作进度;有的案卷中证据材料存在瑕疵,行政检查卷材料过于简单,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败诉风险。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理念。按照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加强法制培训,邀请专家对新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吃透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降低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 (二)进一步加强公正文明执法。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持续动态调整《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法制审核力度,重点审查立案时间过长、超过法定时限、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书写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 (三)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能力。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深入分析败诉原因,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有效。邀请法院主审法官对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准确把握案件的审理方向,提高行政应诉水平。落实重点难点案件会商制度,持续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提高承办机构、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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