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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时间:2023-11-30 来源:综合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按照我市落实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任务4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68项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一是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审查,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本辖区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任务。二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控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其他农用地,指导各县区开展“耕地转进”潜力调查及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二、第94项 大力处置城市“烂尾楼”。采取“一办六专班”运行机制,召开专班联席、府院联动、市区联动会议,逐个项目制定行动计划,市、区两级领导包保、协同推进,强化府院联动,积极吸引央企、国企参与项目盘活。总结形成了创新审批模式等新办法举措,为强力推进停缓建项目处置提供有益借鉴

三、第129项 扎实推进辽西北防沙治沙固土。以林长制为抓手,以赛道考核为牵引,科学谋划、精心准备、严密组织,推进我市造林绿化工作。根据各地区统计上报,全市完成人工造林1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

四、第136项 深入实施节地、节水、节矿、节材等行动。节矿方面,《沈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法库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发布实施;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并通过省专家组核查验收。节地方面,常态化开展用地标准审查工作,在批次用地、单独选址项目报批过程中严格按照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及土地使用标准审查用地集约节约情况,促进提高节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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