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自然”建设目标任务,坚持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守正创新、争创一流,努力建设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法治机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一、抓好“法治自然”建设,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十大攻坚行动任务清单》有序开展。落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工作要求,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100问》,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知识要点和实践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定期下发《政策法规提示》,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避免重大法律风险。严格落实全力在打造法治沈阳上攻坚突破专项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二、抓好普法宣传,打造自然资源法治阵地 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宣传计划》,编制《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年度普法任务,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普法宣传,守正创新讲好自然资源故事,生动诠释传播自然资源声音。持续提升普法精细化水平,将普法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运用局官网、公众号、企业微信等平台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政策解读,打造“法治自然”建设品牌,推动自然资源法治阵地提档升级。 三、抓好法治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坚持抓基层、强基础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双基”工作导向,制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培训工作计划》。落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要求,建立法律法规题库,依托“周末讲堂”“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展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围绕自然资源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邀请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沈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邀请市司法局开展专题培训。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部署,结合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重点围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加强对各分局、事业单位法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开展理论轮训,提升全系统法规业务技能。创新开展情景化教学,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模拟法庭”“模拟听证会”,组织旁听典型案件庭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抓好政策制度建设,推动自然资源良法善治 强化政策创新,将好的经验做法举措总结升华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推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由量变走向质变。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目录和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未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重点审核发文程序履行情况和条款的上位法依据情况,提高文件制发质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增强制度刚性约束。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对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不符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的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配合人大继续开展《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调研,完成《沈阳市采砂管理办法》废止工作。 五、抓好行政决策体系建设,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程序,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重点对制定程序进行审查。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落实依职权听证要求,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六、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严格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修改《沈阳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应诉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出庭且出声”要求,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强化行政应诉主体责任,落实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行政诉讼情况分析,对出庭应诉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在全系统通报。法规部门组织协调承办单位、法律顾问对复杂案件进行专题会商,持续开展重点案件的分析研判。围绕自然资源典型诉讼案件,组织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应诉实践培训,不断提高应诉能力。针对净地不净诉讼案件,承办单位应积极与属地政府沟通,拿出具体方案,法规部门统筹协调,依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回复率达到100%。赋予“府院联动”新动能,扩大联动范围,精准发力,依法处置。 七、抓好“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制定《市自然资源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到不省步骤、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执法程序、“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重点审核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年度法制审核、备案率达到100%。提升执法案卷的标准化建设,选取优秀执法案卷,编制《行政执法优秀案卷汇编》,下发全系统学习。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实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力争在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取得好成绩。动态调整《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提升执法效能。 八、抓好信息化建设,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全面提高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水平,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率先实现局发文件数字化管理。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在局网站实现统一查询。组织编制我局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电子汇编,在局官方网站设立专栏,提升文件的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局发文件政策解读质量,全部实现政策解读网上查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作“一分钟读懂政策”解读视频,对重点政策文件制作“一图读懂政策”解读图片,提高文件的政策解读水平。 九、抓好法律服务保障,提升破解难题能力 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沈阳市自然资源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系统外聘法律顾问的组织、协调、联系、聘任、考核、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在职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充分发挥“外脑”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提高工作站位,做到“案不积卷,事不过夜”,在重大行政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重点案件办理方面,树立“有解”思维、底线思维,解放思想,敢于担当,打破工作壁垒,把堵口打开,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为破解难题、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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