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定《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编制《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度。制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法治督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清单》,制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涉及我局的3个主责问题,8个共性问题,逐一细化责任分工,逐项推进落实。实行周统计、周汇报机制,共梳理46件整改佐证资料,按时整改销号,圆满完成督察整改任务。 (三)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的工作通知》,规范执法程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备案率100%。落实沈阳市“清风执法”专项执法工作要求,围绕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记录信息集中的储存管理情况,开展“小切口”专项执法监督,以点带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年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次,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案卷58宗,形成《行政执法优秀案例汇编》,下发全系统。按计划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完成率100%。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100%。持有新行政执法证件294人,全部纳入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 (四)行政应诉能力稳步提高。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度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67次,出庭率100%。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印发《行政复议应诉指南》。建立重点难点案件会商机制,提高答辩质量。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次,提高行政应诉能力。落实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开展周报月报统计分析,每季度通报案件量、败诉率、司法建议等情况。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回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3件。 (五)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按照“谁起草、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强化起草部门的主体责任,提高文件制发质量,年度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率100%。开展《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向市人大法工委进行专题汇报;完成《沈阳市采砂管理办法》废止立项和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申报工作。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废止政府规章1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性文件69件。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目录》和《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实行双目录管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 (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年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1件。建立与检察院、法院的会商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重点案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提供司法建议,确保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精准法律意见和法律支撑,避免重大法律风险,全年出具法律意见167份,审查各类合同、行政协议167份。组织制定测绘类、服务类、规划类、货物类等4类合同模板,统一合同标准。 (七)法治培训工作成效显著。把法治培训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结合工作任务,制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培训工作计划》。制作《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汇编》《法治政府工作手册》下发全系统,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重点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不动产登记、信访、信息公开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的法律法规培训,邀请沈阳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自然资源专家教授、法院、律师开展专题法治培训5次,培训覆盖人员1200余人次。持续加强以案释法,利用企业微信平台建立“以案为鉴”专栏,发布典型案例11次。 (八)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自查自评,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需求,坚持实践引领、普治并举,将宪法宣传与“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日相结合,深入辽中区茨榆坨镇19个任务村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宪法进校园”活动,在沈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为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师生进行主题宣讲。全年在中国法治网、沈阳电视台、云盛京、沈阳日报等媒体发布宣传文章13篇。 (九)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根本标准,强化制度创新、细化流程再造、深化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细化“情景化”办理流程,完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广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应用,大力推行“交房即交证”等便民举措。积极营造“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良好氛围,编制《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全面打造清风政务窗口。践行“一线工作法”,当好“首席服务官”,聚焦企业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素养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看,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与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执法案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立案超期等问题。 (二)法治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法治培训的实效性还有差距,学习转化指导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对一线执法中面临的问题研究不透彻不深入,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宣传方法还停留在一些传统的宣传方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宣传模式不多,宣传方式不够灵活。依然存在着部分法治宣传方案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的问题,重形式、轻内容,宣传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三)行政应诉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承办单位对重点案件研究不够深入,答辩质量不高。在案件审理中有的机关工作人员对案件了解不透彻,准备不充分,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法官的提问。个别答辩状质量不高,法律用词不严谨、没有抓住主要矛盾。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沟通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法治自然”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自然资源管理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加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提高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质量,做到系统内同一执法事项程序一致,避免因程序不当导致败诉案件发生。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实现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整体提高。动态调整《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三)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落实双目录管理。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对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不符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的文件及时予以废止,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序运行。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外脑”人员优势、专业优势、技术优势和实践优势,为决策事项提供专业服务和智力支持。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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