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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时间:2024-02-21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为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及监督实施方面的具体技术性、事务性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方面的具体技术性、事务性服务工作。

(三)为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部门提供调查监测、规划评价、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基础测绘指导及自然资源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五)负责全市(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除外)土地储备及土地交易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舆情应对、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思想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党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储备地块的成本核算,建立成本核算统计台账;配合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管理及发行工作;负责出让地块的成本返还、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申请等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的收缴、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监管土地竞买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事务部:负责中心法制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业务培训。

(五)地理信息部(沈阳市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地理信息相关技术工作,组织基础测绘,开展多测合一技术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数据管理工作,建立并更新相关数据库,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六)国土空间规划部:承担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及监督实施方面的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区域性重大项目规划协调工作;负责项目技术审核,研究并初步确定供地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及规划协调工作。组织重大公共服务、市政交通等项目规划方案论证工作。

(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部(滑石台遗迹管理中心):负责国土生态修复方面的技术研究、服务和培训、咨询等工作;负责滑石台地质遗迹相关管理及规划编制等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八)综合业务部: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保护与合理利用信息成果以及资料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工业用地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市政府业务会有关土地出让和价审会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业务的政策咨询、协调推进及督办管理。

(九)土地储备部: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计划;负责市级土地储备项目收储工作;负责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储备土地工作;负责依法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整理、对宗地内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管理。

(十)土地交易部:负责编制土地出让计划;负责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工作,承办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负责出让地块的宣传、包装、推介及土地交易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负责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相关工作。

(十一)地价信息部:负责组织评估机构开展地价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机构编制地价评审材料;负责地价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地价信息和相关政策文件的收集、研究、应用等方面工作。

三、分支机构

(一)和平分中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二)沈河分中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三)铁西分中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四)皇姑分中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五)大东分中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六)浑南分中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七)于洪分中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八)沈北分中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九)苏家屯分中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十)辽中分中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十一)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城乡规划发展战略研究、规划政策评价和研究、规划技术标准制定研究;负责组织编制规划计划、规划实施评估、规划审查、重点地区规划服务等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共享平台流程优化、各类规划信息及“一张蓝图”更新维护、基础资料库建立等系统应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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