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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沈阳市不动产 登记中心信息对外公示化提案 (第012号)的答复
时间:2024-03-15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朱旭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对外公示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范围、管理权限公开及方便群众查询事宜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通过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沈阳市政务服务网等方式全面公开业务范围、管理权限,全方位、多渠道的为公众提供网上获取不动产信息的渠道。同时,在各不动产登记大厅明显位置设置咨询台,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预审、申请绿通等服务;设领导值班制岗,在大厅巡视,随时为群众解决问题;在大厅通过展板公示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让百姓在大厅休息等待之余了解办理相关业务情况;在大厅张贴“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二维码,群众可通过扫描想要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二维码,获取相关信息。

    下一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关注度高、宣传速度快的特点,不断拓展宣传阵地,争取开辟“抖音直播”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在大厅安置智能机器人等设备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加强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上的宣传力度。

二、关于全面公示各类业务的流程、依据事宜

    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通过上述渠道全面公开各类业务流程、依据的同时,在各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领导值班制度,全面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制度。针对企业群众在不动产登记中的疑难问题,通过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找茬”窗口来为企业群众提供能办成事的兜底服务。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线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已实现“掌上查”,可随时登录官网查询不动产信息,获取电子证明;个人抵押业务也部分实行与银行间内部传递电子证明,无需群众再到大厅办理撤押手续;在商品房办证、二手房交易、抵押业务等全面实现即办即结,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甚至做到让群众不跑路就能在家办理相关业务。

    为更好地为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环节提供贴心服务,不断改善沈阳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所有大厅设“企业服务专窗”以及为企业服务的VIP接待室,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全程由专人提供预审、咨询、填报等领帮办服务,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承诺全程30分钟办结,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暖心服务。

三、关于加强培训咨询人员业务水准及服务意识事宜

    为进一步夯实不动产登记工作基础,提升登记队伍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本领。同时,与沈阳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邀请有经验的讲师对窗口员工进行服务礼仪培训,全面提高为民服务水平。通过全面培训,强化政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拓宽专业视野,不断提升咨询人员和窗口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更好的服务沈城百姓,打造不动产登记领域良好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优化沈阳市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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