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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科学制定村庄规划,全面推进乡村发展提案(第516号)的答复
时间:2024-03-20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致公党沈阳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科学制定村庄规划,全面推进乡村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庄规划事关当前阶段我市乡村振兴大局,对规范乡村各项建设活动,推进项目有序落地意义重大。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沈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建设项目等相关工作部署,以《沈阳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为引领,以“多规合一”为标准,以强化实用性为准则,2019-2023年我局组织全市9个涉农区、县(市)持续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扎实有序做好乡村规划引领工作,因地制宜地为乡村地区建设提供科学有效的空间引导策略,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做好空间保障。

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激发活力、规划引领,落实管控、多规合一,集约用地、优化布局,传承文化、突出特色,尊重民愿、指导建设等规划原则,落实好、衔接好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管理要求,充分考虑村庄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诉求,明晰村庄潜在价值,找准村庄发展定位,挖掘乡村产业、文化、生态等资源要素,优化乡村各类用地布局,分类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切实指导生态修复、土地整治、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落地,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感谢贵委对乡村发展相关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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