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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构建全市统一高精地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商用区建设建议(0141号)的答复
时间:2024-05-10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罗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全市统一高精地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商用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搭建高精地图管理平台

沈阳市人民政府积极开展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申报工作,明确开展高精地图管理平台建设。我局作为试点申报推荐单位,已开展可行性研究并起草项目预算,积极推动将平台建设纳入沈阳市数字政府建设项目。

二、关于统一高精地图数据的采集及制作

国家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尚未颁布高精度地图数据采集制作、合规审查的标准规范。我局积极推进地方实践,一方面谋划地方高精度地图数据规范编制与数据建设,近期将至沈阳市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地图甲级测绘资质的企业就高精地图数据的采集及制作流程进行调研;一方面开展政策研究,调研有经验的试点城市,共同推动高精地图合规审查这一行业痛点的解决。

三、关于建立数据共享开放机制

高精度地图属于地理信息数据,涉及国家安全。在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方面,沈阳市主要探索开展了测绘成果安全保密技术标准攻关、积极推进身份认证、数字水印、非线性处里等保密技术应用的研究,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下一步,将进行国内先进城市高精地图相关经验调研,研究制定数据共享开放机制,探索数据运营与服务体系,推进高精地图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统筹管理与共享服务,为促进自动驾驶与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协同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我市统一高精地图应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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