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全力支持康平等防沙治沙重点地区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提案 (第468号)的答复
庄占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支持康平等防沙治沙重点地区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重视程度”的建议 (一)2023年防沙治沙宣传工作情况 我局与相关地区和部门先后在学习强国、国家林草局网站、辽宁电视台、辽宁省林草局网站、沈阳电视台、沈阳日报和市委、市政府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对植树造林、义务植树活动、防沙治沙、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等相关工作进行30余次宣传报道,增强了宣传广度和深度,营造了全民参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宣传防沙治沙。 近年来,康平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持续巩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成果,全面筑牢康平绿色生态屏障。2023年4月央广网记者走进康平县,深入报道康平县生态环境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点赞康平县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探索和突出成绩。央广网《大宏图·“县”在启航》系列主题报道推出文章《辽宁康平:万亩松防风固沙创森林碳汇 百里湖蓄水养草唱和谐共生》,对“老万亩松”海州窝堡乡护林员孙洪山和“新万亩松”王平房村护林员李海及其儿子李洪威两代人造林、护林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8月20日,全市防沙治沙工作推进会议在康平县召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区县领导共500余人参加会议,市委书记全面部署防沙治沙工作,点评了康平县防沙治沙典型人物事迹,号召全社会参与防沙治沙工作。 (二)2024年防沙治沙宣传工作计划 1.持续开展防沙治沙宣传工作。我局将采取形式多样的防沙治沙、义务植树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条幅、宣传袋、宣传衣等各类宣传用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载体,强化防沙治沙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辽宁省防沙治沙条例》,在特定时间、重要地点和交通要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利用 “3﹒12”义务植节、“6﹒17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 市领导义务植树活动等时机,广泛开展防沙治沙、义务植树宣传;与沈阳电视台、网络平台等新闻媒体合作,跟踪报道我市植树造林、义务植树开展情况;编印《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过大力宣传和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全市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营造出全市动员、全民尽责、全社会参与防沙治沙工作的浓厚氛围。 2.开展市领导义务植树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沈阳市2024年市领导义务植树活动方案》,选定康平县作为今年市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地点,同时全市其他地区也联动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市领导义务植树活动会进一步带动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业团体、国有企业参与治沙造林活动,在全市范围掀起一波造林绿化热潮,提升防沙治沙的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助力我市在攻坚之年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攻坚之战。 二、关于“做好统筹规划,畅通市县乡三级协同联动机制”的建议 (一)精准编制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8月,我市印发《沈阳市科尔沁沙地歼灭战行动方案(2023-2030年)》,提出到2025年和2030年具体目标,对全市防沙治沙工作划分为3个治理区,康平—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攻坚区,法库、新民—科尔沁沙地南缘阻击区,辽中—沿河沙地治理区。治理沙化土地总任务63.27万亩,包括植被综合盖度精准提升、沙化耕地精准治理、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技术推广、试点示范、监测评估等8大重点任务。 2023年11月,我局编制了《沈阳市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暨“三北”工程六期2024—2025年实施方案》。将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暨“三北”工程六期融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推动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暨“三北”工程六期任务顺利开展,方案按照一体化治理和系统化部署的工作要求,强调了全面推进、深入落实,提出了全过程、全要素、全链条闭环管理,突出了治山、治水、治林、治田、治湖、治草、治沙全要素协调和管理,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防沙治沙。治理范围在康平县等4个沙区基础上,将沈北新区、浑南区、苏家屯区、于洪区纳入“三北”工程六期范围,同步推进“治沙与致富”和“增绿与增收”营造林新模式,走出一条治沙、生态、经济、民生平衡驱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024年1月,为全力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强化工作调度和协同联动,我局制定了《沈阳市2024年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暨“三北”工程六期行动计划》,明确各相关地区和部门2024年具体任务,提出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等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流程。 我局将按照以上方案、计划要求,积极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加强沈阳市域治山、治水、治林、治田、治湖、治草、治沙全要素协调和管理,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全域防沙治沙。 (二)强化组织协调 1.成立专班。建立健全责任明确、齐头并进的工作体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和“三北”工程六期各项任务。我局成立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各区、县(市)以及各相关单位完成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任务,协调推动项目所需资金保障、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2.统筹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国务院办公厅《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国办发〔2009〕2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市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辽政办发〔2010〕47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县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1〕5号)要求,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协同治理,加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气象等市直部门协同配合,压实各地区主体责任,形成防沙治沙合力。加强我市防沙治沙考核,按照有关要求,我市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以五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考核周期内开展中期督促检查、期末综合考核。同时,通过市绿化委员会、河长制、林长制等议事协调机构,市级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防沙治沙工作,提升沙化地区生态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能力和成效。 3.策划项目。一是加强项目包装管理,统筹科尔沁沙地治理相关区县,围绕沙化治理、国家储备林、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项目策划。截至目前,康平已包装5个国债项目,推进生态建设。二是围绕自然资源部“山水”项目包装,在省政府统一部署下,联合相关城市共同组织编制辽西北地区“山水”项目,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开展项目包装工作。三是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对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共同推进项目策划与实施工作。 三、关于“加大支持力度,为防沙治沙重点地区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的建议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2023年12月,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第一枪,我局编制《沈阳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沈阳市科尔沁沙地南缘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和林草局初审。其中一体化修复方案建设周期为2024-2026年,建设内容为退化林修复24万亩(康平县7.6万亩),森林抚育17.1万亩(康平县6万亩)。可研报告建设周期为2024年,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1万亩(康平县0.35万亩)。前期,国家林草局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初审,目前正会同市发改委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二)统筹使用市级资金 我局积极配合项目主管单位争取上级资金,及时拨付上级和市本级资金,2021-2023年共拨付20.54亿元,主要用于康平县等地区退耕还林补助、林业绿化、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三年行动、防沙治沙规划、沙化土地监测、防治荒漠化与干旱宣传、闭坑矿治理恢复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抚育、林木良种培育、浑蒲等灌区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封育等项目。 (三)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和专项资金使用 1.小流域综合治理方面。2023年先后安排投资4097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1276万元,在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西关屯蒙古族满族乡等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3项,治理黑土区侵蚀沟49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万亩。通过沟头防护、谷坊、梯田、岸坡防护、林草种植等工程和植物措施,实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效地防止了黑土区水土资源的进一步流失。2024年计划在康平县实施大黄家窝堡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预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万亩,治理侵蚀沟19条。 2.经济林栽种方面。 2024年我局积极联系市发改委,筹划扶持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拟每年申请市级补贴资金300万元,用于符合林下经济示范小区的补贴资金。目前正按程序上报,等待批复。同时,开展集体林权流转规范试点,经省林草局批准,选定康平县东升乡为集体林权流转规范试点单位,沈阳市林业生态建设造林工程(可流转面积约10000亩)为主要流转地类,政府补贴资金标准初步定为200元/亩/年。2024至2025年,拟申请财政资金400万元用于林权流转试点。此项目正履行申报程序,等待批复。 3.林地管护方面。国有的国家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集体和个人所有或经营的国家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6元,2022年康平县补偿面积29.06万亩、补偿资金426.9万元。国有的省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6元,集体和个人所有或经营的省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8元。2022年康平县补偿面积34.2万亩、补偿资金271.2万元。 4.森林防火方面。2022-2024年,我局每年在森林防火建设方面投入资金18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森林防火无人机巡护、宣传及演练等方面,为康平县等地区争取276万元市级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再次为康平县争取到位160万市级资金,用于新万亩松地区新建8公里防火应急道路和新建1座瞭望塔。 5.退耕还林方面。为了巩固我市退耕还林成果,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对退耕还林的支持力度。2018年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由160元/年/亩调整为300元/年/亩,2020年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由300元/年/亩提高到400元/年/亩,延补到土地二轮承包结束。按照政策,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上级和市本级退耕还林补贴资金。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第二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年限和标准:退耕还林县级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2018年,为巩固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成果,中央财政对2002年-2005年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期满后,给予生态林抚育补助,生态林抚育补助每年每亩20元,补助期为5年。 6.休耕轮作方面。重点支持轮作种植大豆和油料作物。对2021年种植除大豆外的其他粮食作物、2022年轮作种植大豆、2023年仍种植大豆的,纳入轮作补贴范畴。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2023年对耕地轮作每亩给予150元补助,2024年仍旧执行,具体补助标准以省下达相关政策文件为准。2024年在我市沙化地区实施耕地轮作1万亩。 感谢您对我市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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