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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关于优化存量住宅转型文旅商办配套 赋能城市更新与REITS发展建议 》(第0472号)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6-04-29 来源:详规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自然资建议〔2026〕21号

张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存量住宅转型文旅商办配套赋能城市更新与REITS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实施,2022年编制完成《沈阳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同时全力构建“1+4+N”城市更新政策体系,“一河两岸”作为核心发展轴,亟需盘活存量低效资产、丰富文旅消费供给。您提出的存量住宅转型文旅商办配套并衔接REITs的思路,与我市政策导向高度契合,是破解存量资产盘活难题、构建“转型-运营-资本化”良性循环的关键抓手。围绕您提出的优化审批流程、土地出让金、规划调整、政策倾斜等建议,提出以下落实措施及工作安排。

一、多措并举,系统推进提案建议落地实施

(一)优化审批流程

在浑河两岸等重点文旅片区,依托工程建设项目“一体化”审批平台,在规划设计方案联评联审阶段,通过并联审批工作机制,采用线上统一申请、多部门同步审查、限时办结回复模式,明确相关部门审查事项权责边界,聚焦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重点,统一方案审查标准,提升方案审查通过率。

(二)完善配套政策

结合我市拟出台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政策,对利用存量土地房屋转型发展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科技创新等政府扶持产业,5年内可暂不改变权利类型及土地使用性质。过渡期满或涉及转让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按照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和市场价,以协议出让方式完善用地和产权手续。办理协议出让时,可按照双评估差价的70%补缴地价款。企业无法一次性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经集体决策可以约定自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全部缴清,但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需补缴价款的50%。

(三)加强规划弹性管控

在不突破控规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兼容性文件,对于正向规划调整的项目,优化规划调整流程,对于存量建筑改变用途明确正面清单,兼顾文旅商办运营需求与城市空间管控要求。

(四)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

将符合条件的转型项目纳入我市城市更新年度项目库,统筹享受改造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联动市文旅局,推动转型项目与浑河两岸景区形成套票联动、客源互送机制,提升项目运营效益。

(五)加强全周期监管

建立全周期监管台账,指导各地区对转型城市更新项目实行“事前准入、事中监管、事后评估”全流程管控,重点核查建筑安全、消防合规、运营承诺履行等情况,定期开展现场核查与运营评估,对未按承诺运营的项目,取消相关政策支持并限期整改。建立自然资源、住建、文旅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排查化解转型项目中的合规风险,确保项目依法依规运营。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快政策文件出台。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完善规划土地配套政策,明确转型条件、审批流程、支持政策和监管要求,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企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解读政策细则,回应企业关切,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存量住宅转型工作。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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