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沈阳市政协十六届五次《关于解遗办提速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提案》(第611号)的答复
连志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遗办提速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沈阳市自推进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以来,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住宅解遗工作 全市住宅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累计覆盖19.8万户,已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办理18.5万户,剩余1.3万余户因涉法涉诉、查封抵押、群众办证意愿不强等客观原因暂未办理,已基本实现“愿登尽登”工作目标,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题。 (二)非住宅解遗工作 在解决住宅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同步推进企业存量资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印发了《沈阳市解决非住宅项目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流程,提升效率。截至目前,已为51家国企385个项目及民营企业160余项目的非住宅房屋产权解遗办证,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化解周期较长问题分析 针对部分项目化解周期较长的问题,主要受以下因素制约。 1.安全底线刚性约束。化解工作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消防、质量检测为必备环节,多数项目存在消防整改需求,整改周期较长,有些项目整改期半年,甚至一年,直接影响整体办理时限。 2.企业非住宅解遗特殊性。非住宅项目与住宅解遗“百姓无过错办证”政策执行标准存在差异,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办证,需由企业完成整改,如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相关税费等清缴工作。同时,项目存在信访、挡光、违建等因素,也须处理完毕后方可解遗,导致办理周期相对较长。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优化解遗工作,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一是全市执行统一办理要件与标准,严禁各地区擅自增设办理材料,保障政策执行一致性、公平性。二是督促各区解遗工作专班加大对企业指导,让项目尽快符合解遗办证条件,加快项目化解与办证进度。三是对于各区专班上报的疑难项目,实行提级处置、一案一策,专题研究、加快推进。 感谢您对解决房产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2日
|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