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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关于黄君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党组决定: 黄君华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处长职务; 李洪雨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村镇规划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处兼矿产资源管理处处长职务; 苗 伟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专项规划管理处处长职务; 王艺瑾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专项规划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村镇规划管理处处长职务; 刘晓强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安全管理处(执法监督处)处长职务; 郭廷越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安全管理处(执法监督处)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职务; 高天晖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处兼地质勘查处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职务; 韩 飞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处(营商环境建设处)处长职务; 赵寅钧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职务; 王 朔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铁西分局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刘 春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局长职务; 郭宏杰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局长职务; 王 帆同志任市土地储备中心法律事务部部长(正处级),免去其市土地储备中心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部长职务; 姜 亮同志任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正处级),免去其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森林防火监测预警部部长职务; 邢姗姗同志任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部(湿地与自然保护地监测部)部长(正处级),免去其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务; 黄 静同志任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部部长(正处级),免去其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部(湿地与自然保护地监测部)部长职务; 朱成伟同志任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部长(正处级),免去其任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部部长职务; 郎福生同志任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森林防火监测预警部部长(正处级),免去其任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部长职务。 谭 喆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处(营商环境建设处)副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监督处副处长职务,临时负责行政审批处(营商环境建设处)工作; 刘 勇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监督处副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副局长职务,临时负责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专班办公室工作; 任志国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安全管理处(执法监督处)副处长职务,临时负责苏家屯分局工作; 张志颖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专项规划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副局长职务; 刘永峰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安全管理处(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副局长职务; 丁露莎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副局长职务; 施魁元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副局长职务; 戴俊龙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副局长职务; 郑 巍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李群同志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聂焱同志市自然资源局铁西分局局长职务。
中共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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