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沈自然资浑闲定字〔2026〕第01号    · 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的2026年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    ·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和平区悦融路盛融路的悦融路东01、0...   
处罚/强制 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处罚/强制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非法占地建设道路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时间:2026-08-14 来源:执法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6月至10月,未经批准占用翟家街道宁官村、余粮村土地建设经四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二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2024年6月19日印发)行政处罚第四项进行处罚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813日依法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铁西罚决字〔2026〕第003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258.78平方米土地给翟家街道宁官村和余粮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非法占用的3137.71平方米土地(其他草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的3137.71平方米土地(其他草地),处每平方米400元罚款,3137.71平方米×400元/平方米=1255084元;对非法占用的121.07平方米土地(轨道交通用地),处每平方米200元罚款,121.07平方米×200元/平方米=24214元。以上罚款总计1255084元+24214元=1279298元,限15日内自行缴纳完毕。

公示期限:2026年8月13日至2027年8月12日。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