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5月31日,按照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匹配结果,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三十四条规定,对中兴-沈阳商业大厦、沈阳K11购物艺术中心、华润沈阳万象城使用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情况及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情况进行检查。以上三家单位均能规范使用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未发现违法行为。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