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 (沈阳市段)规...    · 沈阳市市级林长(副林长)名单及其责任区公示公告    · 沈阳一河两岸滨水空间活力提升,邀您建言献策   
执法结果 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执法结果
营口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时间:2026-03-23 来源:执法协调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营口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占用辽中区蒲东街道富兴华府小区东南侧2.0709亩林地建设进场路和停车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3月12日依法对营口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辽中林罚决字[2026]第(1)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其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该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林地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3252.2元人民币2倍罚款,金额为46504.4元人民币(大写:肆万陆仟伍佰零肆元肆角人民币),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清罚款。

公示期限:2026年3月12日至2027年3月13日。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