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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穆祖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穆祖昌,于2026年4月5日在沈阳市苏家屯区解放街道金宝台村金宝台市场以现金交易的方式非法购买2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修订)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修订)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及《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序号88第2项之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6月18日依法对穆祖昌的违法行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苏家屯林罚决字〔2026〕第(1)号),处罚内容如下: 1.没收其非法购买的2只云雀; 2.处以罚款6000元(1500元/只×2只×2),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限其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清罚款。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8日至2027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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