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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王立东非法占用土地建设道路、停车场及硬覆盖等设施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王立东,2019年、2020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浑南区白塔街道上深沟村1421.47平方米土地建设道路、停车场及硬覆盖等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8月19日依法对王立东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浑南罚决字(2026)第001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421.4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浑南区白塔街道上深沟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855.4平方米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为非法占用土地为未利用地的(河流水面)566.07平方米×10元/平方米=5660.7元,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陆佰陆拾元柒角整;非法占用土地为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其他林地和乔木林地)855.4(683.23+172.17)平方米×15元/平方米=12831元,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叁拾壹元整。罚款总金额为5660.7元+12831元=18491.7元,罚款总金额总计人民币壹万捌仟肆佰玖拾壹元柒角整。限15日内自行缴纳完毕。 公示期限:2026年8月19日至2027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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