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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空天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毁坏林木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沈阳空天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毁坏沈北新区新城子街道新城堡二村1林班00236小班村集体所有的31棵林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及《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正版)第75条第5款,《行政处罚法》(2021年7月15日实施)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8月31日依法对沈阳空天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沈北林罚决字〔2026〕第(002)号),处罚内容如下: 1.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月内当事人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31(棵)×3,总计93棵; 2.处毁坏林木价值人民币825.92(元)×5,罚款金额总计4129.6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贰拾玖元陆角人民币。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限其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处罚决定事项,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执法分局沈北执法大队领取缴款通知书并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的规定,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公示期限:2026年8月31日至2027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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