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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自然资发〔2021〕051号关于印发“拿地即开工”并联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流程》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21〕9号)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流程。 二、《流程》主要内容 《流程》包括工作内容、适用范围、可并联办理事项、申报材料、审批部门共享调阅材料、工作流程、其它要求七个部分,适用范围包括新建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带方案出让”工业类项目。 按照“容缺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办结”的原则并联开展“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的审批工作。并联申请和办理的事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事项。除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外,审批部门实行共享调阅材料。 该文件起草重点注重操作性,聚焦为企业提前开工创造条件,破解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流程长、等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对于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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