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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自然资发〔2020〕127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通知》背景和依据 为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5号),我局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在社会投资小型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项目3类流程先试先行,积累经验后推广实施。 二、《通知》主要内容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我局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梳理出涉及我局工作任务共16项,其中牵头工作共5项,包括实行土地带方案出让、压缩带方案出让项目审批时限、强化空间协同服务、简化政府决策流程、扩大“多测合一”范围;配合工作11项,包括实行清单制管理、推行告知承诺制、社会投资小型工业类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共享区域评估成果、管控技术审查环节、优化联合验收、推行全程网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创新审批服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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