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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自然资发[2019]39号《2019年沈阳市造林指导性政策任务清单》政策解读
《2019年沈阳市造林指导性政策任务清单》政策解读
一、 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8〕30号)规定,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属于涉农资金,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2019年农村造林绿化项目各区县(市)造林任务纳入到任务清单,对各区县(市)及时下达任务清单。 二、 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共两部分: (一)工程化造林。实施工程化造林,投资6000万元,造林20000亩。其中,康平、法库、新民各造林6000亩,分别投资1800万元,浑南区造林2000亩,投资6000万元。 一是用于工程化造林的地块必须产权明确,有相应证明材料;每个地块不能低于100亩,地块周界分明,边界拐点要有GPS点位(每个地块至少3-4个)。二是工程化造林要符合《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的技术要求。三是工程化造林要符合必要的程序和要件,每个项目需履行相应的招标程序,并进行立项、审批、形成施工作业设计、具备林地承包合同或权属证明、造林合同、施工作业历等要件,并严格按照设计实施。四是建立工程化造林技术档案,实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造林技术档案内容要符合《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有关要求;工程化造林技术档案将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11月30日前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及造林自查工作,并对不合格地块完成补植补造。 (二)珍优树种保护与培育工程。在沈北新区建设珍优树种保护与培育基地1处,投资600万元。 规划种质资源保存区不小于100亩、建设生产繁育区不小于100亩。主要用于保存和繁育黄柏、水曲柳、糠椴、花曲柳、紫椴、辽东栎、蒙古栎、大叶朴、黑榆、水榆、朝鲜柳、元宝槭、山荆子、毛山荆子等珍优乡土树种和海棠、西伯利亚花楸等国内外名优树种和品种。每年可繁育珍优乡土树种50万株以上,组培室年扩繁能力1000万株以上,能够满足10万亩景观化造林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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