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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自然资发〔2020〕130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策解读
时间:2020-09-17 来源:政策法规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行政处罚作为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一种以惩罚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行为为目的、具有强制制裁性质的行政行为,其受众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行为的惩戒性和制裁性则容易引发政府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冲突,党中央明确了集体讨论决定应当作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一个必要程序,以此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而行政处罚当中的集体讨论与重大行政决策中的集体讨论决定有着极高的相关性,其价值不言而喻。国务院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中提及了集体讨论程序。在该纲要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节中,“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的要求赫然在列。《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研究有利于完善重大行政执法程序机制,减少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争议,降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抗风险。

    为规范自然资源局本级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明确部立案查处的范围、工作程序和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文件链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暂...

文件链接:沈自然资发〔2020〕130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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