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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业务流程——涉及居民征收国有地块储备流程
时间:2015-07-31 来源:储备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事项名称:涉及居民征收国有地块储备流程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第28号)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
申请条件:符合土地收储条件、要件齐全
办理材料:
1.1:500或1:1000地形图(带规划红线、权属证明等)五张;
2.地籍联系单3份;
3.区政府出具的拆迁摸底测算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办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22973788
办理流程: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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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