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事项名称:土地交易业务流程-土地竞买流程(外币保证金缴款流程)
事项名称:土地交易业务流程-土地竞买流程(外币保证金缴款流程)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申请条件:要件齐全 办理材料: 1.交易部开具的交款通知单 2.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3.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4.《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外汇保证金托管及结算协议》(六份) 5.竞买人所有提交文件必须由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事馆认证。香港地区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应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澳门、台湾地区比照香港地区执行。以上文件以外文文字书写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所有文件以中文为准。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17楼1701室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联系电话:22973766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确认收款-事项签批-事项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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