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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将于 一、听证会时间: 二、听证会地点:沈阳市规划展示馆会议室 四、报名地址: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2号楼6007室 五、听证会举办单位: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六、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沈阳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须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勇 联系电话 83961850 联系人 关新 联系电话 23768722 特此公告。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沈阳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须知
二、听证会代表需关注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并了解基准地价相关理论及应用知识,可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因故无法参加听证的,应于听证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举办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秩序,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发言和提问,不得中途退场,否则视为放弃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发言时需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发言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发言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尽量不重复已陈述的意见或建议。 六、听证会议结束后,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七、听证举办单位发放的会议材料仅供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听证会代表需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交还。 沈阳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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