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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粤浦润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37甲号的沈阳瞪羚谷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沈阳粤浦润城科技有限公司的沈阳市浑南新区的沈阳瞪羚谷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为72577.87平方米。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 1. 取消37#、38#厂房; 2.总建设面积由79705.84㎡调整为78517.08㎡,部分楼女儿墙高度、建筑最高点高度有微调其中:1#楼建筑面积由3217.08㎡调整成3203.05㎡,最高点高度由18.25m调整成17.95m;2#楼建筑面积由6540.72㎡调整成6441.09㎡,最高点高度由35.2m调整成35.1m,女儿墙高度由31.7m调整成31.5m;3#楼建筑面积由6492.72㎡调整成6397.63㎡,最高点高度由32.35m调整成31.6m,女儿墙高度由31.7m调整成31.5m;11#楼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3.99m;12#楼层数由2F调整3F,建筑面积由2023.43㎡调整成3033.52㎡,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8.07m,女儿墙高度由13.7m调整成17.4m;13#楼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3.99m;14#楼建筑面积由2023.43㎡调整成2022.26㎡,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3.95m;15#楼层数由2F调整3F,建筑面积由2023.43㎡调整成3033.63㎡,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8.07m,女儿墙高度由13.7m调整成17.4m;16#楼建筑面积由2098.72㎡调整成2302.77㎡,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3.7m;17#楼建筑面积由2308.84㎡调整成2103.05㎡,17#楼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3.7m;18#楼层数由2F调整3F,建筑面积由2023.43㎡调整成3033.63㎡,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8.07m,女儿墙高度由13.7m调整成17.4m;19#楼建筑面积由2023.43㎡调整成2022.26㎡,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3.95m;20#楼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3.99m;21#楼建筑面积由2023.43㎡调整成2022.10㎡,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3.99m;32#楼层数由2F调整3F,建筑面积由1085.11㎡调整成2444.19㎡,最高点高度由14.35m调整成18.07m,女儿墙高度由13.7m调整成17.4m;33#楼层数由3F调整2F,建筑面积由2440.2㎡调整成4069.58㎡,最高点高度由18.25m调整成12.55m,女儿墙高度由17.4m调整成12.4m;36#楼建筑面积由3237㎡调整成1109.07㎡,最高点高度由18.25m调整成17.95m。 3.容计率由1.52调整为1.51; 建设密度由42.43%调整为43.37%. 4.总图地上车位位置有调整,总体车位数量不变。 5.总图道路跟随单体变化相应调整。 6.其他内容不变。 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5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024-24820955; 建设单位:沈阳粤浦润城科技有限公司,18202424932; 设计单位:中奥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5931602335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9楼)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审批科(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编:110179。 ③电子邮箱:hnspk-zrzyj@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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