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辽河油田石油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居探1井场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的批复
关于辽河油田石油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居探1井场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的批复 中油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茨榆坨采油厂 : 你单位《关于 辽河油田石油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居探1井场临时 用地) 项目临时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时使用 辽中区 土地 0.7000 公顷 (集体土地0.7000公顷), 其中农用地0.7000公顷(耕地0.615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6159公顷),作 为 辽河油田石油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居探1井场临时用地)项目临时 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三、依法做好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工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应按时退还土地,并在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 内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因气候、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延长复垦期限的, 应至迟于约定复垦完成期限30日前向复垦方案批准部门申请延期。 五、用地单位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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