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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通知
通 知
宗地编号HN0935浑南新区C23-2号地块,为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东陵分局2009年12月31日挂牌交易成交地块,竞得人为杨利荣。
根据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公开交易竞得人名称变更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在沈阳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境外、境内外地竞得人,在本市设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其出资或者持有的股份不低于注册资本51%,可以申请将竞得人的名称变更为新设立公司。
沈阳鑫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杨利荣出资51%注册成立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符合第八条的名称变更条件,现将HN0935浑南新区C23-2号地块竞得人名称由杨利荣变更为沈阳鑫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说明。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东陵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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