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沈阳国际软件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的公示
沈阳国际软件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与我局签订补充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拟签订补充合同内容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内容:
2、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5日(7个工作日) 3、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沈阳市自然资源局,024-24223210;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9楼)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审批科,邮编:110167。 ③电子邮箱:hnspk-zrzyj@shenyang.gov.cn。 4、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本补充合同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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