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注销李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七十六条规定,作废李建(土地证号:沈阳国用[2008]字第005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注销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皇姑分局 二O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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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李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七十六条规定,作废李建(土地证号:沈阳国用[2008]字第005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注销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皇姑分局 二O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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