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公 告(2024)师旭宏、宋淑红
公 告 师旭宏、宋淑红: 依据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2024内0404执55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你名下位于: 于洪区白山路56号1-19-1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N060395099-1 ,N060395099-2,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
友情链接: |
|
通知公告: |
公 告(2024)师旭宏、宋淑红
公 告 师旭宏、宋淑红: 依据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2024内0404执55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你名下位于: 于洪区白山路56号1-19-1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N060395099-1 ,N060395099-2,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
友情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