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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2022】0026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新自更登公(2022)第002-1号 新民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8月26日向持证人马玉忠下发了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新自更登2022第002号】,在30个工作日内,持证人马玉忠未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更正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 撤销持证人马玉忠在新民市胡台镇机匠堡子村取得的以下房屋所有权证: 1、卷号为23-10-1201房屋产权证书,建筑面积324平方米; 2、卷号为23-10-1175房屋产权证书,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3、卷号为23-10-1176房屋产权证书,建筑面积180平方米。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民市新华路8号,新民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苏俭峰 13478345566 郭朗 18810930037 周福旭 13897956789 新民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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