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沈不动产非公继2024】(付德生)于洪区赤山路137-15号2-19-1
公示告知书 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137-15号,房号2-19-1,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付德生。付德生于2023年12月12日死亡。现邱莲英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非公证继承窗口,电话:2297307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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