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沈阳市市级林长(副林长)及其责任区公示公告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级已过期采矿权提出延续申请情况的公告    · 市自然资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关于收取2024年职称评审材...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24-12-06 来源:政策法规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宣传活动,旨在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活动开展期间,在局办公区播放主题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讲解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引导群众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现场发放宣传册600余份,宣传品350余件,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80余件。








下一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着力构建自然资源法治阵地,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沈阳全面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