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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字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较好地实现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力提高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2021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编制完成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完成了“5.15”政务公开日工作;2021年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均可以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进行查询,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3189条,新闻中心栏目信息4299条、通知公告栏目信息41条、政务公开栏目信息686条、在线办事栏目信息1260条、公众参与栏目信息2条、业务频道栏目信息247条、专题工作栏目信息7条、土地交易栏目信息239条、不动产登记栏目信息64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机制,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51件,其中自然人546件,商业企业5件。申请办结547件,行政复议8件,被纠错3件。行政诉讼10件,被纠错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严格执行“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完成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工作,确定公开工作内容进行集中发布展示,建立部门文件、政策解读、机关简介、权责清单、部门会议、意见征集、决策部署、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预算决算、建议提案、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20项相关领域信息的子栏目。截至目前,所有栏目已经建设完毕,并由相关处室负责信息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 确定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处室选定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负责具体政府信息报送与公开发布,在压实工作责任中,为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采取月通报、季讲评等形式,切实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1.加大公开工作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政务信息工作条例的新要求,继续做好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 2.拓宽公开工作内容。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 3.完善公开服务方式。对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涉及城乡规划重点工作的信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更新和采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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