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2022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编制完成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利用一周时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沈阳市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2年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均可以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进行查询。全年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92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1条,微博“规划使生活更美好”发布信息3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机制,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46件,办结419件,行政复议8件,被纠错2件。行政诉讼9件,被纠错2件。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为打造更加便民、智能、特色的网站。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提升优化升级,在原有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等功能基础上,新增“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专栏”栏目。整合“规划展示馆”、“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子栏目,设立“国土空间规划”栏目,突出网站“服务”功能,强化信息资源整合。 (四)监督保障 确定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处室选定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负责具体政府信息报送与公开发布,在压实工作责任中,为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采取月通报、季讲评等形式,切实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形式还可以更灵活多样、更便民化,公开信息的分类还可以更精准。 (二)改进措施 围绕自然资源工作,聚焦公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与主流媒体合作,做好主动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系列公众参与活动,讲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故事,传播自然资源和规划声音。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满足群众需求。适时开展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素质,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
友情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