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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编制完成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沈阳市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3年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均可以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进行查询。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135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64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7条;微博“规划使生活更美好”发布信息1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机制,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735件,办结720件,行政复议15件,被纠错3件。行政诉讼12件,被纠错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修订《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审核制度》,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加强日常监督,采用“人工+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检查,有效降低发布信息的出错率。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为打造更加便民、智能、特色的网站。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提升优化升级,在原有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等功能基础上,新增“土地二级市场”栏目,突出网站“服务”功能,强化信息资源整合。 (五)监督保障 确定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组织实施,业务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处室选定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负责具体政府信息报送与公开发布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切实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存在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我局组织依申请公开工作专项培训,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具体办件部门对依申请公开政策的把握。同时增加法律顾问对依申请公开回复内容的审核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回复的质量。二是解读文件内容过于专业,我局将拓宽文件解读形式,减少专业词汇的使用,用群众更易懂的词句对文件进行解读,使解读内容更贴近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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