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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畅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居住、商业三期-1(45米以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通知书变更批前公示
沈阳畅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居住、商业三期-1(45米以下)项目是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边城街东的居住、商业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52432.1平方米。 现申请将该项目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通知书(沈规建证附更字2013年0030号)中总建筑面积由196136.61平方米变更为196137.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108495.61平方米变更为108496.47平方米,计容面积由115542.61平方米变更为115543.47平方米,容积率不变。项目中9#底层商业地上建筑面积由1297.5平方米变更为1384.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659.9平方米变更为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297.5平方米变更为1384.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1957.4平方米变更为1384.07平方米;10#底层商业地上建筑面积由1467平方米变更为1547.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659.9平方米变更为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467平方米变更为1547.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2126.9平方米变更为1547.55平方米;11#底层商业地上建筑面积由1077平方米变更为1050.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659.9平方米变更为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077平方米变更为1050.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1736.9平方米变更为1050.75平方米;12#底层商业地上建筑面积由1440平方米变更为1299.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659.9平方米变更为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440平方米变更为129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2099.9平方米变更为1299.99平方米;13#地下停车场地下建筑面积由70787.8平方米变更为7342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70787.8平方米变更为73427.4平方米。 沈阳畅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21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024-62199948; 建设单位:沈阳畅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940082428; 设计单位:上海汉思建筑设计事务所,13998357879; 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审批科。 电子邮箱:ddfj-zrzyj@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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